为进一步加强宁夏湿地管理,维护湿地生态功能,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,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,同意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,为宁夏林业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。
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负责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,并组织实施;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、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全区湿地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;开展湿地保护、恢复、利用的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;承担宁夏林业局交办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其它具体工作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正式成立,进一步明确了林业部门在湿地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要职责,标志着宁夏林业部门在生态建设中承担着湿地保护、管理、利用的重大使命和更繁重的任务。
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