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区湿地资源相对丰富,主要分布在黄河干流两岸及支流清水河下游。包括河流湿地和湖泊湿地两大类八种类型。总面积28万公顷,约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5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此外,宁夏又处在两条全球候鸟迁徙通道上,鸟类资源十分丰富。因此,湿地保护工作不仅是我区生态建设的根本措施,同时也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主战场。
近几年,我区湿地保护工作在国家和自治区重视支持下,取得了显著成绩。
国家重视湿地保护的工作力度加大
近两年是国家全面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的重点时期,国务院批准了《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》。我们抢抓机遇、争取项目,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。编制完成了《2006-2010年宁夏湿地保护工程规划》并上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实施;组织、指导银川、吴忠、石嘴山、中卫市等有关市、县和单位,编制了七个重要的湿地保护工程可研报告,目前,银川湿地、吴忠滨河湿地、石嘴山星海湖湿地、中卫沙漠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项目已相继批准实施。积极组织申报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,2006年,银川国家湿地公园被批准建立,成为我国第三个、黄河流域及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。不仅推动了宁夏湿地保护恢复工作的开展,更重要的是,为西北地区、特别是黄河流域湿地区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,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。
自治区加强了湿地保护与恢复
2002年以来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,相继实施了艾依河联通主要湖泊工程、大小西湖连通工程等水系建设和湿地恢复工程。2006年,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全区首批28处湿地保护小区、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和湿地公园名录,并就湿地保护小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,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,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县、各部门湿地保护工作的职责、任务和要求,要求自治区财政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。目前,全区各级政府、领导和广大群众重视湿地保护湿地的认识进一步提高,湿地保护工程已成为我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银川市起到了湿地保护示范作用
银川市作为自治区首府,对湿地保护工作尤为重视。全市湿地面积47000多公顷,其中,天然湿地面积24361公顷;现有自然湖泊近200个,其中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有20多个。银川湿地有较为丰厚的动植物资源,湿地植物共有54科119属192种,湿地野生动物共有6纲23目49科153种和66个亚种,占自治区湿地野生动物种类总数地86.1%。
银川市按照“城内湖泊湿地区、城边湖泊湿地区、城市外围湿地区”的规划分区和项目布局,着重对城市市区内和城市周边的湖泊湿地进行重点恢复与保护,将湿地生态保护与历史文化相结合、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联系,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湿地的合理利用。城内湖泊湿地以治理、保护为主,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,建设湿地公园,形成湖泊湿地与居民生活的和谐统一,实现“湖在城中”的最佳环境。城边湖泊湿地以恢复、保护为主,恢复湿地水和植被生态,保护生物多样性,合理开展生态旅游,实现“城在湖中”的目标。几年来,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,银川市通过退田(塘)还湖蓄水、湖泊水道清淤、水系连通湖泊、调控湖泊水位、湿地植被恢复、湿地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,改造和保护了宝湖、西湖等数十个城市湖泊,恢复和保护了鸣翠湖、阅海(大西湖)等城边湖泊。全市湖泊湿地面积扩大了1800多公顷;种植和恢复湿地植被面积1000多公顷,营造了湖泊湿地水生植被和湖滨植被带;通过修复栖息地,禁捕、禁猎、禁牧等措施,有效保护并丰富了鸟类资源和湿地生物多样性。银川国家湿地公园建立一年来,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要求,将湿地生态保护、湿地生态旅游和湿地生态环境教育的功能有机结合起来,实现湿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湿地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,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境界。
继续加强湿地保护的打算
目前,全区的湿地保护工作使整个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,灌区的农业、畜牧业和林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,增加了可持续生产能力。湿地生态的改善和保护,为人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,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,丰富了人民的物质、精神生活,使人民安居乐业,投入更大的热情和精力到工作、学习中。
我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湿地保护工作。一是全面实施国家批准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,使我区湿地生态和资源进一步得到保护与合理利用;二是逐步建立全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,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、湿地保护小区、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协调配套的保护体系;三是加强和完善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使之成为我国西部地区湿地公园建设的示范;四是进一步加强湿地的科研、监测等基础性工作,掌握湿地动态变化,为自治区保护湿地生态决策提供依据;五是不断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,通过各种形式,深入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意义,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效益,唤起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意识和参与性。